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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秦文化最后一堂课
白马非马
[原文]
“白马非马”,可乎?
曰:可。
曰:何哉?
曰:马者,所以命形也;白者,所以命色也。命色者非命形也。故曰:“白马非马”。
曰:有白马,不可谓无马也。不可谓无马者,非马也?有白马为有马,白之,非马何也?
曰:求马,黄、黑马皆可致;求白马,黄、黑马不可致。使白马乃马也,是所求一也。所求一者,白马1不异马也;所求不异,如黄、黑马有可有不可,何也?可与不可,其相非明。故黄、黑马一也,而可以应有马,而不可以应有白马。是白马之非马,审矣!
曰:以马之有色为非马,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。天下无马可乎?
曰:马固有色,故有白马。使马无色,有马如已耳,安取白马?故白者非马也。白马者,马与白也;马与白马也,故曰:白马非马也。
曰:马未与白为马,白未与马为白。合马与白,复名白马。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,未可。故曰:白马非马未可。
曰:以“有白马为有马”,谓有白马为有黄马,可乎?
曰:未可。
曰:以有马为异有黄马,是异黄马于马也;异黄马于马,是以黄马为非马。以黄马为非马,而以白马为有马,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,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。
曰:有白马,不可谓无马者,离白之谓也。不2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。故所以为有马者,独以马为有马耳,非有白马为有马。故其为有马也,不可以谓马马也。
曰:白者不定所白,忘之而可也。白马者,言白定所白也。定所白者,非白也。马者,无去取于色,故黄、黑皆所以应。白马者,有去取于色,黄、黑马皆所以色去,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。无去者非有去也;故曰:“白马非马”。
出自《公孙龙子·白马论》
白马非马是一个什么问题?
《公孙龙白马论中的指称问题》——任远 刘玉宇
当代中国学者对“白马非马”的评论有三个重点:
其一是从逻辑学的角 度,侧重放在“非”字的解释上,指出公孙龙与客方之间存在着“全异”和“有异”、“等 同”与“属于”的误解。根据这种解释,“白马非马”所表达的论题是“白马类有异于马类” (换言之,所谓“白马”和“马”的外延不同)。
其二是从柏拉图实在论的角度,指出公孙龙已经阐明了个体和共相的差别,“马性”和“白性”的剥离体现了先秦思想家抽象把握世界的能力,由此建构出关于中国古代哲学的形上学论断。根据这种解释,“白马非马”所表达的论题是,“白马”所代表的共相不同于“马”所代表的共相(换言之,所谓“白马”和 “马”的内涵不同)。
其三是从符号学的角度,强调“白马非马”论题涉及的既非关乎实在的事实论断,也非关乎思维的抽象论断,而是面向语言本身的一个论题。根据这种解释, “白马非马”论题表达的是符号“白马”不同于符号“马”。
有的人认为“白马非马”实则是一种诡辩,试图扰乱人们原有的认知和框架。如同一个人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、昨日之我非今日之我。上面一段摘抄试图从逻辑的角度解释,“非”在逻辑命名符号中表示否定逻辑,白马非马可以解释为“p非q”,p是如何不等同与q的是我们值得探究的一个问题。或者说“马”只是一个符号,但是公孙龙则认为“白马”是物质、实体的,“白马”又是如何从“马”这个抽象中抽离出来的呢?
天下万物生于有 有生于无
[原文]
出自《道德经》第40章
[译文]
循环往复的运动变化,是道的运动,道的作用是微妙、柔弱的。天下的万物产生于看得见的有形质,有形质又产生于不可见的无形质。
“无”是指什么?
一般来说,无是指虚无、没有,天地万物生于混沌之中,“无”是最开始、原始的状态。在《道德经》中第一篇老子已经表明了“无”是什么,“道可道也,非恒道也。名可名也,非恒名也。无名,万物之始也;有名,万物之母也。故恒无欲也,以观其眇;恒有欲也,以观其所徼。两者同出,异名同谓。玄之又玄,众眇之门”。
有用之用
[原文]
庄子行于山中,见大木7,枝叶盛茂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。问其故,曰:“无所可用。”庄子曰:“此木以不材8得终其天年9。”
夫子出于山,舍于故人之家。故人喜,命竖子10杀雁11而烹之。竖子请曰:“其一能鸣,其一不能鸣,请奚杀?”主人曰:“杀不能鸣者。”明日,弟子问于庄子曰:“昨日山中之木,以不材得终其天年;今主人之雁,以不材死。先生将何处?”庄子笑曰:“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。”
出自《庄子·山木》
“人皆知有用之用,而莫知无用之用也。”
出自《庄子·人间世》篇末
如何理解有用?
有用无用只是相对与个体而言,一棵参天大树,对于伐木工来说是有用的,但是对于不需要他的人就是无用的。一个人想要成为栋梁之材、有用之人,“有用”是相对于谁来说才是真正做到“有用”,国家、社会还是人民。于我有用当用,相反,于我无弃之。这是一种功利之心。